日期:2026-07-29 08:07

)7月27日,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,江西冠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《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日前主动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报告了召回计划。
据了解,本次召回的冠安牌MFZ/ABC2、MFZ/ABC4、MFZ/ABC3、MFZ/ABC5手提式干粉灭火器,系江西冠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4日期间生产的,涉及数量4270具。该批次产品灭火器充装量项目不符合GB 4351.1-2005《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:性能和结构要求》标准要求;灭火剂性能(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)项目不符合GB 4066-2017《干粉灭火剂》标准要求,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灭火效果不佳,影响火灾扑救,存在安全隐患。